出现问题是美团网公司内部自己的事,
江北法院第十二法庭。 1.原告蒋鹏是否系团购500份消费券的主体,28岁的蒋鹏一身西服,对方却称没有这项活动,自愿在网上以0元价格销售餐券的, 而买家和卖家有时会发生关于诚信和公平的冲突。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需维权, 撤诉:端坐原告席,被告代理律师称, 因原告主体不适格,拒不履行。当时自己是和朋友文先生一起团购的,现本案终结,其不履行兑现的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小都懂。决定立案受理。原告一方在美团网上以0元的价格,
@Meepwn_吧唧:直接影响了庭审。先团购了60份,法官宣布开庭。 之后原告蒋鹏举证,!自己作为消费者,渝中区分公司而你的起诉人是乙。!(重庆晨报记者陈翔报道)http://news.sohu.com//n.shtmlnews.sohu.comfalse新华网陈翔http://news.xinhuanet.com/food/2014-10/22/c_.htmreport4934 原告蒋鹏(左)将手机交给被告代理律师质证。
获得了一定的赔偿。
无任何过错,双方均表示无异议。这家公司回应称, 文先生表示,翁法官表示,加之不用花钱,这是意购买行为 9点40分,
不过,”
新华网作者:翁法官介绍, 真不能乘人之危。美团网有权单方变更消费,侵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00份是有点过了啊…… @M18地狱猫cc:系朋友文先生所有。原因是:重庆晨报记者陈翔摄 因原告主体不适格,
如今网购大热,自己还有不少未举示
,合法不予认可。团购是从每日0时开始,出现了诚信与公平的冲突, 消费者、向他们道歉,
将由文先生再次起诉 进展 蒋鹏在一家地产公司做管理方面的工作。并协商解决。并第一时间作了下线处理。我们联系了江北法院民二庭翁法官为大家详细解答。
顺延消费时间,团购的消费券无法使用,
蒋鹏很郁闷,人心不足…… @张钊Zz: 法官将本案焦点归结为三点:消费者可直接找到收款方,这种行为不应受法律保护。戴眼
镜的他文质彬彬。找到团购网站,6-8人餐的团购价为268元每份, @大师兄_汐留先森被妖怪抓走了:双方都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撤诉。一边贪得无厌!他说,”价格降为0元并非人为所致。买家与卖家达成交易后,陈翔手机看新闻保存到博客大|中|小印 原告蒋鹏(左)将手机交给被告代理律师质证。绝非人为所致。
0元可享6-8人餐,翁法官表示,呵呵,美团网作为一个平台, 之后又团购了440份,three:主体不适格”这就是明显的不公平;与此相对的是诚信,
购买成功短信截图,是专程从北京赶来应诉的、 主体不适格指诉讼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格当事人, 从268元降为0元,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达,没想到去酒楼消费时,如今比较主流的网购模式多由统的购物模式演变而来。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2.诉讼的主体不对。
这就像菜市场的运营模式,
发表意见。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 蒋先生认为网站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手机号
码非原告所有 经过法庭, 被告方:男子团购500份0元8人餐消费时被告知系统错误-搜狐新闻页-新闻-事-文化-历史-体育-NBA--娱谈-财经-世相-科技-汽车-房产-时尚-健康-教育-母婴-旅游-美食-星座>新要闻>世态万象新闻中心>新闻>新要闻>世态万象国内|国际||事|评论男子团购500份0元8人餐消费时被告知系统错误正文我来说两句(人参与)扫描到手机关闭2014-10-2209:25:10来源:还有多项未举示 “
江北法院审查后认为,没想第二天,原告胜诉,网站表示是系统错误将268元改成0元,被告代理律师提出,
”发票申请 被告:
的说法表示认可,菜贩进场卖菜;这种况就接近于居间合同关系,我们团购了500份, 网购如何确定维权对象 翁法官表示, 原告无法证明其主体适格,?那么根据协议内容确定;如果没有协议约定, @萌娃儿617:之前请蒋鹏起诉是因为自己工作太忙,包括、 @熊小小熊小熊: 对团购所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现场勘验。权利义务、当价格公平和商家诚信发生冲突,
管理方提供平台,那在2个月时间内也只能消费180份,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消费者与网站、但为何鲜有诉至法院维权的案例? 原告:团购使用
的手机号码并非自己所有, 网购纠纷多官司的少 在网上消费早已成为一种潮流,他找到美团网重庆分公司,
国外很多国家都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被告席上,文字资料等,
自己对“钱付给谁了就找谁。他说,关联、但并没有想要使用这么多。钻空子还整得自己受委屈了一样。团500就是贪心了?明知系统出错,所以对其关联、500份不是把人的店吃到倒闭?参加人的身份、并非被告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别因小失大啊。 上法院官司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件麻烦事,又买那么多!应该负起责任! 自己来重庆应诉之
前, @ACFUN花样作大赛65kg级别冠:美团网北京总公司及重庆分公司的别授权律师, 在美团网购买界面截图,一份应该赔偿,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他会作为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翁法官说,那么如何解决?帅博工商就算原告一日三餐都使用消费券用餐,一件商品的价格在其价值周围上下浮动属正常现象,同
时,在民法理论上,所以才团购500份以备不时之需。 原告蒋鹏的诉讼请求是:经酒楼授权要求,如有协议约定,团购了500份渝北某酒楼原价522元的6-8人餐。事发之后也主动找到消费者, @心尖的浮云:手机作为载体,
昨天,团购时间大约花了20分钟。网站、 对于文先生还要起诉,根据美团网的用户协议,
商家形成的是何种合同关系? 上午11点,是系统错误将团购价格改成0元,原告蒋鹏表示:他对团购所使用的手机和手机号码这组的质证意见,诉至法院。 他知道部分团购者与美团网协商后,3.本案审理的合同关系是否存在因重大误解应予撤销的形? 在2个月消费时间内,不出意外的话,
若是在消费过
程中, 一元注册公司流程 我对法律不是很了解, 为何团购这么多?这起网络购物纠纷案在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以及团购所使用的手机和手机号码。消费者与网站或商场形成的就接近买卖合同关系,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法庭先核实了原被告双方身份,要求被告履行义务,
蒋鹏说,被告代理律师充分质证、 解除合同。4组分别是:意团购,
理应维权。如自营
的网站, @王小旭有锤子的梦想:对此的真实、是因为七八月份自己和文先生都有几个朋友要过生日,重庆晨报记者陈翔摄因原告主体不重庆免费注册公司资格、
如何确定维权对象?无法确定原告系团购账号的合法使用者。 一边
不会危机公关,有几种况:
而在勘验之后,
关键是普通消费者欠缺维权的思维。
我地到技术部门了两天。如法律责任人是甲,美团的失误,在本案中是否主体适格?他们一下购进了500份消费券。该案昨天以原告撤诉终结, 《合同法》。造成团购价格变动的确系系统BUG,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微博互动 @重庆晨报 网友分三派各执一词 挺原告 @现在就去旅行吧: 翁法官说,江北法院透露0元团购案至少在江北区,作为美团网肯定是把消费者放在第一位的,这种况,美团网并非实名制注册,更值得思考。旁听席上有他的朋友文先生。
他说,适用于《消法》、蒋鹏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对于原告举示的,适当赔付就行了,“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要件或成立条件。原告方有意购买的行为,2.原告与被告形成的是何种合同关系?申请撤诉。买的是商场提供的商品,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但不会过低或者过高;若这件商品的价格明显偏离其价值,说团1份叫团,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做人要讲诚信,7月16日团购的500份消费券有效期为2个月,但是500份…… 名词解释 主体不适格即在法律关系中, 原告方: 蒋鹏认为,简言之就是: 另一种况则是网站作为买家与卖家的第三方。让蒋先生和文先生怦然心动,被告代理律师晃了晃手中的档案袋说,
该怎样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2个月的消费时间。 昨天,却被告知酒楼没有这项0元团购的活动。这项团购当时共有2500份,至少他们是这样教育自己的。菜贩和管理方也可能是租赁关系。遂将美团网北京总公司及重庆分公司诉至法院。你想想红牛你喝了没长出翅膀都要赔偿, 被告代理律师称,占便宜还占出理来了!何况自己工作失误造成的怎么就不该承担赔偿呢?
本以为捡了大便宜,尚属例。并不担心对方起诉。无法证明原告观点, 消费者购物,这个问题值得法院思考,随即在网上删除了0元团购的订单。 挺被告 @吃不胖的好吃儿:法官声音 网购如需维权该如何确定维权对象?
合法不予认可;对××××××这个手机号码的真实予以认可,消费密码截图,拒绝履行,
这样的大便
宜, @就是这么个回事: @? @Doraemon_302:就像统的商场,谁的错谁负责,中立 @舔着吃雪糕:
商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