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失控。
消费者承担25%;五是必须在2008年11月28日前修复、认定结果是汽车电脑板、
待更换好该厂的电瓶后,与修理厂无关。一是现场检测费由维修厂全部承担;二是消费者同意车在该维修厂维修,经该修理厂维修人员进一步检查后,三包”
万盛局接到消费者曾某投诉,
维修质量按国家“当面更换、维修厂按每天500元人民赔偿消费者损失;六是该车修复使用后,而修理厂认为,需要更换电瓶,曾某不服,正常使用,是汽车自身有问题,修理厂应当承担修复责任。经维修厂维修人员检查,万盛局接到投诉后,未果。双方多次交涉, 根据重庆市汽车维修质量检测站现场分析认
定结果,汽车电瓶损坏,
进
行“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三包规定”认为汽车只有一点小故障,再解决。如未按约修复使用,
是维修人员在检查维修过程中损坏的, 车窗玻璃无法升降,价格
必须经消费者确认后,立即通知双方前来了解况,车灯全部亮起,安装调试。但主要零配件必须使用原配件;三是所要更换的零配件质量、并告知曾某若要修复该车,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同意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后,
需要支付维修费约8000元人民。四是总维修费用由维修厂承担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