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大对奥林匹克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永川局从今年1月份开始开展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集中整治行动。限期拆除与奥林匹克标志近似的户外广告8幅,查验奥林匹克授权使用证明30余件。立案查处农药、纸制品、装饰材料等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7件,结案6件,销毁商标标识800余张,罚没款3.8万元。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及重庆市局《关于集中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并利用《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开辟专版、专栏,连续刊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社会上掀起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高潮,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二是主动向区政府汇报,实行联合执行机制。各乡镇工商所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并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卫生、公安部门配合协调,提高执法检查的整体效果。今年以来,各工商所均组织了1-2次联合检查。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有奥林匹克标志和北京2008奥运会标志的户外广告,严格审批手续。并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统一行动为契机,对辖区开展了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印制单位,城区招牌、乡镇墙体广告等户外广告,商场、门市商品和服务项目,检查印制单位22个(次),各类户外广告1000余幅(其中招牌广告900余幅),检查商场12个(次)、超市132个(次)、食品经营户360余户,农副产品市场44个(次)、相关企业百余户。限期拆除与奥林匹克标志近似的户外广告8幅,查验奥林匹克授权使用证明30余件。(永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