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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建立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季度排名通报制度 荣昌县建立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季度排名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81810120412977.shtml

    一“严”把农资市场主体监管。一是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办照中严格审查农资经营前置审批证件的真实性。二是每年定期开展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清理,重点检查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前置审批的有效性,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的农资经营。三是强化农资信用分类监管,及时录入对农资经营户的巡查信息,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重点加强对失信和严重失信经营者的监管。

    二“狠”抓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一是全面推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强化其自律意识。二是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为重点狠抓质量检测,严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电台、电视台等相关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并将监测结果印制成公告,在农资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码头等农民流动频繁的地方张贴,及时告知农民消费者。三是在各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销售集中区域,设置农资商品质量公示牌,一方面督促经营者自律,另一方面保障农民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广”泛构筑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防线。一是健全农资质量投诉举报网络。设立“红盾护农”服务站,积极推进12315入乡,进村、到户工作,把维权工作站前移到农民的家门口,实现“红盾护农进乡村,举报投诉不出村”。二是采取多种方式,深入乡镇、村、组开展送政策法规、送农资辩识方法、送农民维权知识的“三送活动”。三是推行农资质量有假先赔示范店活动。

    今年以来,该局共取缔非法经营主体5家;检测各类农资商品33组、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案件7件、案值10.07万元;指导和督促1018户农资经营者落实了索票索证、建立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实现了农资市场监管职能到位。(潼南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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